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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对外劳务合作发展分析及对策思考
2009-06-29 09:16  文章来源:北海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中国对外劳务合作始于上世纪70年代末。自国家实施“走出去”战略以来,对外劳务合作就作为国家对外经济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按照“统一政策,统一管理”的原则,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统称为对外劳务合作。

  一、 我市对外劳务合作基本情况

  目前,国内劳务出国的主要渠道有两个,一是由具备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或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的企业(以下简称外派企业)外派劳务,二是通过国内有资格的境外就业中介机构输出境外就业人员。

  北海海外技术经济合作公司(以下简称海外公司)原是我市唯一具有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经营权的外派企业,该公司自1993年获得对外劳务经营权以来,一直致力于开拓劳务市场,在对柬埔寨等周边国家开展劳务合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1994年-2001年,海外公司共签订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合同项目26个,合同金额820.38万美元,外派劳务人员累计311人次,主要输往柬埔寨、缅甸从事制衣行业。其中,1人次前往新加坡从事护士行业。2003年,海外公司因无力缴纳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对外劳务合作资格被取消后,我市一直没有新的对外劳务企业,亦无具有对外承包工程资质企业。2008年,广西在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方式下实现对外劳务人员5133人次,我市因无外派企业,对外劳务合作工作未能有效开展。

  此外,广西具有正规资质的境外就业中介公司仅有4家,全部设立在南宁,北海无经审批的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务工人员无法在北海通过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到国外就业。
据了解,自2003年起,北海作为首批试点城市,对居民出入境管理实行“按需审查”原则,居民出境只需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即可办理护照,然后根据个人需要和国外使馆要求办理签证。因此,利用旅游、探亲名义申请护照出境,或赴外留学出境后违规在外务工的情况,公安部门无法掌握和统计。

  二、制约我市对外劳务合作发展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原因

  1. 缺乏对外劳务主渠道

  开展对外劳务工作首先要有合格的外派企业并在国境外依法取得外派订单(合同);其次,要有合规的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去宣传、动员劳务人员;第三,要组织符合基本条件(身体健康、有相应的基本技能)的出国务工自愿者进行出国前培训或考试;第四,对考试合格者进行出国体检,并办理护照、签证等手续,一切完备之后才能出国务工。

  由此,正常开展对外劳务工作的必要具备:有合格的外派企业、境外就业中介和订单,有合规的服务机构并链接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服务网络及相应的业务工作人员,有符合标准的培训基地或考试点。然而,这些硬件目前在北海还几乎是一片空白。

  从商务部网站公布数据看,全国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现有654家,广西仅有2家(分别在南宁和柳州),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全国有1608家,广西仅有20家,北海未有一家符合对外承包工程及对外劳务合作经营条件的企业,亦无经审批的境外就业中介企业,无法实现劳务外派和输出境外就业人员。

  2.劳务信息匮乏

  对外劳务合作涉及国内国外两个市场,要求准确可靠的供求渠道和信息。但目前我市企业普遍规模小,开拓国际市场能力不足,绝大多数在海外没有设点,对外劳务主要依靠外省市劳务公司的临时性的人力资本招募活动,带有极大的盲目性,更谈不上主动、有意识地收集信息和开拓市场。政府部门和驻外机构的职能也存在缺位,未建立一个搜集,传递国际劳务市场信息的网络,现有的信息收集和传递系统远不能满足企业和劳务人员的需求。企业和劳务人员对国别市场政策法律环境不够熟悉,获得劳务信息匮乏。

  3. 劳务人员素质不高

  目前,除新加坡等个别国家、个别成建制作业领域外,对外劳务对语言都有一定的要求,这对于我国这样的非英语母语国家形成很大制约。我市除了少数既懂技术又能讲外语的中高级人才外,劳动力的文化程度总体还处于一个较低水平,要么有一定技能但不懂外语,缺乏外派务工相应的技能和语言基础,缺乏对国外市场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

  此外,一些劳务进口国鼓励大量引进中高级技术人员,但对引进人员的专业技术资质、学历文凭等审查相当严格,我国在这些领域尚未与国际接轨。这也成为制约我市劳务进入医护、海员、计算机服务等新兴领域的问题。

  (二)外部障碍

  1.东道国在市场准入和入境管理等方面设置种种限制

  出于保护国民就业、维护社会秩序和担心非法移民等多方面考虑,许多东道国政府对引进外籍劳务人员设置种种限制,对外劳务合作业务开拓难度不断加大。

  一是市场对外来劳务人员准入条件高。如英国对来自我国的护士和护工,要求她们的英语水平达到雅思6分或6.5分以上。

  二是对劳务的输入进行配额或数量限制。如以色列、毛里求斯近年来大幅削减向我国劳务人员签发的工作签证,泰国和菲律宾两国政府不给外来普通劳务发放工作准证,印尼目前只允许引进外籍专业人员,一般劳务人员不予引进,马来西亚则没有向我国开放普通劳务市场。

  三是对劳务的入境进行严格管理。一些国家在向我国劳务人员签发工作签证时,不仅索要很高的签证费,而且还要求提供很多不合理的文件。如加拿大等国要求提供申请一定数额(人民币3万元以上)的银行存款证明。

  2. 东道国对我国劳务输出的歧视

  由于我国在教育体制方面并没有完全与国际接轨,在申请欧美发达国家的工作许可过程中,东道国普遍不承认我国的教育学历和职业资格,导致我国公民往往不能获得市场准入机会,即便是得到了工作签证,往往也只能高职低就。工资待遇方面的歧视也是普遍存在的,如以研修生名义进入日本的我国劳务人员得到的实际报酬仅仅只有当地工资水平的三分之一,有时甚至更低。

  三、我市开展对外劳务合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当前,广西加快实施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步伐,自治区政府在促进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若干政策规定中明确指出:围绕建立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的目标,支持企业开展面向东盟的境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业务,加快发展外向型经济。

  我市地理位置靠近东盟10国,对外开放后经常加强与这些国家的联系,有很好的合作基础。而东盟国家虽然在经济实力总体上不如中国,但在服务业、金融业、加工业等方面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这些行业劳动力市场潜力比较大。

  随着中国—东盟“一轴两翼”区域经济合作新格局的建立,我市进一步加强与东盟国家的交流合作,把境外投资与劳务输出结合起来,发展对外劳务合作有机遇,但更多的是要面对挑战。2008年下半年以来,世界金融危机对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的不利影响已经逐步显现。一是经济不景气和当地货币贬值导致劳务人员实际收入大幅下降。二是金融危机导致境外雇主经营困难,关厂、转产以及拖欠劳务人员工资等现象多发,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增多。三是境外雇主需求大幅减少,部分合作项目被推迟,有的甚至取消了已签约劳务人员的出境计划。当前的国际劳务合作环境,整体来说,会影响我市开展对外劳务合作业务,不利于对发达国家劳务市场的开拓。

  四、开展我市对外劳务合作的对策思路

  (一)培育扶持发展对外劳务企业,开拓对外劳务渠道

  一是选择有实力的边境贸易企业开展外派劳务业务。根据商务部规定,中西部地区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权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300万元人民币,需缴纳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100万元,并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北海企业目前条件,申报难度较大。《小额贸易和边境地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管理办法》规定:经国家批准的一类边境口岸所在边境地区,可选择一家边境小额贸易企业,开展与毗邻国家边境地区的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业务。我市拥有一类边境口岸的有利条件,目前,共有7家边贸企业,其中,2008年,北海市铁山港区合铁贸易有限公司进口总额近689万元,北海正德贸易有限公司进口总额近254万元,北海鸿基煤贸易有限公司进口总额近180万元,市边境贸易企业已初具规模,也具备开展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条件和能力。可重点选择一家有实力的边境贸易企业作为培育对象,以此为切入点,开展对外劳务合作。

  二是鼓励引导有条件企业开设境外就业中介机构。按现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外就业中介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境外就业中介的设立要求注册金10万元、备用金不低于50万元,并具有相关专业人员的企业法人即可。与设立外派劳务企业相比,设立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的门槛较低,更符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因此,要发展我市对外劳务合作,应重点关注有从事境外就业中介意向的企业,主动向这些企业宣传境外就业政策,提供信息,分析形势,增强企业信心,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开创我市对外劳务合作局面。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

  一是宣传对外劳务合作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各种新闻媒体宣传对外劳务合作的政策法规、就业服务、技能培训以及其他各种优惠政策的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的常识、通行做法和正规派出渠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受骗上当。

  二是宣传境外就业信息。通过劳动力市场、街道社区等各种平台,及时发布境外就业信息,公布合法的境外中介机构和培训机构名单,使求职者“出国有路,就业有方”。

  三是宣传国家保护和自我维权正面信息。通过广泛宣传引导,大力营造浓厚氛围,使广大求职者打消出国就业的顾虑,促进我市对外劳务合作健康发展。

  (三)加强职业院校联系,开发丰富的劳务资源

  职业学校、高等院校学生是参与国际劳务合作的重要资源。提高我市劳务人员的文化层次和水平,发展专业技术劳务,应进一步加强与我市职业高中、职业学院、高等院校的联系,推动企业与职业学校联合,瞄准国外急需的产业,培养和储备行业缺少的中高级劳务人员,改善我市外派劳务人力资源结构。

  (四) 建立我市对外劳务信息交流网络

  一是做好需求信息的搜集、筛选、整理,并通过商务之窗,及时地为企业提供国际劳务市场的最新动态,构建劳务合作平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使对外劳务合作活动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

  二是建立劳务输出后备人才的数据库,将社会闲置的劳务资源,包括工作量不足的普通劳务人员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各种信息建档,做到“有备而储、按需调度”,以提高工作效率。

  (五)争取政策和资金扶持

  给予劳务经营公司、境外就业中介机构扶持政策,如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发展对外劳务合作前期费用补贴,取消向外派劳务人员收取履约保证金等政策,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同时,把开展对外劳务合作工作作为实施再就业工程的组成部分,建立奖励机制,设立外派劳务奖励基金,做大做强外派劳务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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