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海海关关于开展注册登记企业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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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0-30 10:23 文章来源:北海海关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
根据海关总署要求,北海海关已于2009年6月1日起开展对海关注册登记企业信息核查工作,目前尚有部分企业未到海关交核《海关注册登记企业信息核查表》,请尚未交表的企业速于2009年11月13日前交至北海海关稽查科207室(联系电话:0779-3235846)审核,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已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所有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及加工生产企业。
二、核查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企业可在南宁海关门户网站“企业管理”栏目(网址:http://www2.customs.gov.cn/tabid/28766/Default.aspx)自行下载《海关注册登记企业信息核查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核查表》),由企业按照填制说明认真填写。其中“行业种类”的填写规范参照《行业分类国家标准》(详见附件2),填写对应的三位数根目录,如:某植物油加工企业,行业种类应填写“植物油加工”,对应“133”根目录。企业应保证填制信息真实、准确,并在每页加盖企业公章,纸本交至注册地海关审核。
(二)企业如有意向注销海关注册备案的,请书面向注册地海关提出注销申请报告。
(三)对已在海关注册登记,但超期未办理换证和许可延续手续的企业,以及已在工商、税务、商务等政府部门注销、吊销的企业,应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注册地海关。
特此通知。
附件:1. 海关注册登记企业信息核查表2. 行业分类国家标准
海关注册登记企业信息核查表
行业分类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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