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广西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广西北海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参加“中国与巴西的合作”经济推介会的通知
2009-02-19 09:10  文章来源:北海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各相关企业:
  为增进广西企业对巴西经济、贸易及投资环境的了解,促进双方企业间的合作,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西分会与巴西国际合作组织将于2009年3月4日在南宁举办题为“中国与巴西的合作”经济推介会,会上,巴西国际合作组织主讲人将介绍巴西经济概况和巴西有意与中国在贸易及投资领域的合作,还将赠发一些有关巴西经济的中文光碟等宣传资料。

  参加该推介会费用全免,请有意参加该会的企业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海支会联系,联系电话:2078179或13977954832,联系人:曾先生。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北海市商务局转发《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参加国际现代化中医药及健康产品展览会暨会议的通知》    2009-02-04 08:51
关于寻求“伊中经贸合作研讨会”合作项目的通知    2009-01-13 10:23
北海市商务局关于举办全市外贸企业培训班的通知    2009-01-09 16:44
北海市商务局转发《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商务部“第三届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提前举办的通知》    2008-12-18 09:12
北海市商务局转发《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参加2009年中国广州国际陶瓷展的通知》    2008-12-08 11:00
北海市商务局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品牌商品欧洲展”和“中国品牌商品美国展”招展工作的通知    2008-12-01 08:33
关于征订《反倾销会计实务》等书的通知    2008-11-21 09:53
北海市商务局转发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参加2008年中国义乌国际小商品博览会的通知    2008-10-21 08:07
转发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参加马来西亚国际贸易展览会的通知    2008-10-17 15:16
关于2008年境外投资联合年检和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8-10-16 08:16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联系人: 刘励勤 电话: 0771-5304648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 伟 电话: 010-51651200-619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