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海达到了自治区卫生城市的基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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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3-12 08:26 文章来源:北海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经过为期两天广泛、深入、细致的检查,自治区爱卫会专家组对我市“自治区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圆满完成。在11日下午的反馈会上,专家组代表认为我市达到了自治区卫生城市的基本要求。
专家组认为,北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把开展卫生创建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群众生活的民心工程来抓,建立健全了长效管理机制,保障了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紧密结合了“城乡清洁工程”,以巩固自治区卫生城市为载体,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强化综合治理,使城市卫生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北海市在巩固自治区卫生城市工作中始终坚持以健康教育为先导,广泛宣传普及卫生城市的要求和卫生知识,大力培育健康文明的社会风气,明显提高了群众文明卫生意识。因此,专家组一致认为,北海市复审自治区卫生城市工作达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城市标准(试行)》的基本要求,建议自治区爱卫会确认北海市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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